05 March, 2013

寄生獸





 回來學校途中,碰到漫畫舖那個看店,豐滿的女人,不得不寫一篇。許久沒見了,但一見,仍是如故。連帶那些日子,也一併來招手。

小時候家樓下的商場,有一間小小的漫畫店; 只有大概幾十尺,卻大得幾乎裝載了我的整個青少年時期。老闆是個和氣的伯伯,我時常在裡面看五本,借一本,他也只是笑笑不語。

現在是低頭族年代,那時不只手機,電腦也無幾人有。即使現在於我,書,仍是拿在手上更有質感,書卷的清香或殘舊氣味,拿在手上翻閱的實在,比在電腦上看,來得醒神百倍。在沒電腦上載的年代,租借一本漫畫,竟要5元錢; 新漫畫還要6元。當然是不看白不看,就穿校服,站在走廊厚臉皮的一直讀。

不過我從來不看少女漫畫,也是長大成人,才知道那些有女人頭封面的,並不只是愛情故事,而是言情小說。5元一本啊,對我這等貧窮學生,看那些風花雪月,沒頭沒腦的少女漫畫,豈不是太浪費? 身為一個校服美少女,我看的漫畫種類算多。必追的當然是金田一,還有將太的壽司,我要高飛,消防員的故事,通靈反斗星; 神級楳圖一雄的飄流教空、洗禮、神之左手惡魔之右手,伊藤潤二恐怖短篇,漩渦和魚。琴弦森林,交通意外調查員,銀牙,海盜王 (對,並非海賊王)hunter x hunter,龍珠,手塚治虫短篇,怪醫秦博士,美味天王(不知為何,那封面總畫得似鄭伊健),惡童,人魚傳說,女帝,結界師,仁醫,生存遊戲,死神......最近的要是liar game。但到後來,又是換個饀繼續一樣的料,便沒再追下去的意欲了。

說到經典,當然不能不提寄生獸。那時已經大學一年級了,漫畫店很利害的還在苟延殘喘,領匯還未入侵,小市民還能夠過自己的街坊生活,自給自足。只是書已減到3元一本出租。租完漫畫,還可以去樓上的小食店,買燒賣魚蛋撈撈面來吃。順便再去動物店,買包倉鼠糧。
除了老伯,看店的,還有一個豐滿的女人。現在裝有涵養,我們那時,當然是肥婆前肥婆後的稱呼。不像老伯,每次翻久了,她總會冷冷說,「漫畫是租的,不準在這邊打書釘。」然後學生哥們只得怔怔的尷尬地去付錢,把書拿走。

話說,寄生獸的畫工原始,主題是外星人入侵人類的故事,然而意味深厚,究竟皮囊下面,什麼才是真正的自己。很值得一看。畫風有著舊年代的風格,強烈而誇張,加上cult味甚濃的封面,我在學校追看時,同學都用異樣的眼光來看我。「蚊蚊,你到底在看什麼書呀你?」「寄生獸啊,很出名的,你們竟然不知道? 來來我借你看,很緊張的... 原來那是相當的非主流,在宅女還不流行的年代,我已經是始祖。全11期的漫畫,大結局竟然給一個王八蛋借走不還,消聲匿跡! 「米奇! 我歸還第十期時,肥婆居然告訴我這樣一個晴天霹靂的消息。那怎麼辦呢? 「我好想知道結局啊! 好緊張! 攪什麼!」我和妹妹都在生氣。「那要不要我先來告訴你劇情?」然後她放下手上的漫畫,鉅細無遺地,跟我說主角和米奇的下場; 我們都屏息靜氣在專心聽; 彷彿她昨天才看完一般,那麼純熟而又深刻。「下? 居然是這樣,好可惜啊!」「是啊,我也覺得。」平時我們都不喜歡她,她看店時,總覺不自在。原來,她是一個那麼愛漫畫的人,跟我們一樣; 順手拿來,隨便一套的結局記得那樣清楚仔細。我們再繼續聊起其他漫畫。她說,補了那期不見了的大結局,會立刻跟我說。那刻開始,我們不再叫她肥婆。不打不相識,都是老英雄啊!

大學畢業時,漫畫店要結業了。大部份漫畫一元一本。我和妹妹當然是瘋了,幾乎把整個漫畫店搬了回家。一整套,雖然有點舊,一樣愛惜。細細用酒精擦乾淨。有些比較新淨的漫畫,仍是要5元。對於整個學生時代 (現在亦然) 都十分清貧的吳氏姊妹,自力更生已不易,唯有放棄這些心頭好了。當然這些錢,現在看,根本不算是什麼。不過沒有,便是沒有; 總有伸手不可觸及之時。
這些漫畫,現在仍在家裡。飄流教室,在網上更是重買了一套保存得比較乾淨整潔的。連同家裡的各種文字文學書籍,我原來有著一間黃金屋。我不窮,只是欠錢而已。

今天一下升降機,就見到漫畫店那個豐滿的女子,許久不見了,人家不知還記得我否,我卻想衝去前頭跟故人打聲招呼。可惜她在跟朋友講話,沒看這邊; 我想點頭微笑亦無機會。與其說想她,不如說我是在想念那些年少無知的時光。人不能總活在過去,成功只留給為將來打算的人。可我如果沒有那些過去,那些回憶,人又靠什麼存活呢? 無情卻要裝有情。我想到小食店買個章魚丸,可是那裡,連同我跟你,已經什麼都不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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